紧凑

木马 发表于 2011-08-08 02:16:34

自从开了wordpress,我就开始需要提醒自己不可以嫌弃这里。

最近日子很紧凑,我左摇右晃地要自己恢复状态。

我搬来这个房子一年了,安阿伯的沙发文化节也开始了,Borders要关掉了,这个夏天买的一株水竹长势还不错了。

亚特兰蒂斯

木马 发表于 2011-07-26 07:34:17

亚特兰蒂斯回来了,于是我自称我的一个时代结束了。
我将自己的太空梦想寄托于NASA,如今它被卡住了。

生命总是代价,我的故国正在支付着别人的代价!想想真是痛心大恨!
便想起自己好歹也是幸运的,此刻得以支付着自己的代价。但又想,不如假装这代价也已经被别人支走,借机“毫无代价唱最幸福的歌”好么?

Wordpress

木马 发表于 2011-07-16 12:22:58

I am enjoying the wordpress blog!!! I will be posting more frequently there. (which means I am littering more at that place)

For those who care enough to read it, please email me for a link. But do not share the link.
For those who do not have my email: I am sorry - please figure out your own way of accessing it.
For those who do not read the English in this post, no worries - there is no point in reading that blog either, since it will be in English.

As for the current blog site, which I have used for six years, no worries - I will continue using this one:)

Hard模式

木马 发表于 2011-07-13 13:47:20

Work hard, play hard.

It All Ends.

木马 发表于 2011-07-08 10:39:05

美国独立日的这个长周末,我在Chicago-NYC-Princeton。

七天的时间,不短不长——短了不足以解闷,但如果再长那么一点点,我大概就要对这场旅行心生厌恶了吧。

NYC的住处居然和去年的地点相同,我想我已经快要成为Newport这个住宅区的常客了吧!这一次男人们都不在,中关村的女人擅长的是扫盘子和唠嗑,所以终于没有像上次一样连夜打牌,好歹逛了一下经典街道。
最新景点是14街-30街的High Line,前几期看NG杂志报道过,纽约的俊男靓女们,你们谈情说爱有福了!

Princeton果然最美丽。IAS的大草地,雨后真是美丽极了!
晚上,我坐在Q的沙发上,缓缓地用吹风吹干我的头发,她给我一个背影盯着那台熟悉的小黑屏幕,我就拉着她说啊说,说到子夜——这分秒可是从He那里夺过来的,所以我想要时间多停几秒。

Chicago在独立日的后一天,正好迎来U2的巡演,在Soldier Field巨大的体育场里,响起舞台贝斯试音的声音,我闭上眼睛用力想,隐约记起来Beautiful Days的歌词和曲调来。听到旁边一个四五岁的美国小女孩问大叔,U2是谁?大叔说,啊,你们这一代就不知道他们了啊,他们唱了三十年了。我忽然觉得自己也顿时老了三十岁。

NYC的大街小巷不免遇到HP7下半部的电影广告,那一句It All Ends的宣传语好刺人双目。伦敦的全球首映式比纽约的更早几天,Emma Watson在首映式的现场哭了。这个女孩有一个跟我一样的英文名字,我看到这一条新闻,竟然冥冥之中觉得她替我哭了一场。这情景也算应了Rilke的那句诗——“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无缘无故在世上哭,在哭我。”

所以全程我最记得的就是这句广告语了,It All Ends.

Ann Arbor in June

木马 发表于 2011-06-27 02:34:27

The Huron river runs across our town, just like the four strings that run across the body of a cello. With the bow the cello strings make their song - and so does the river, yet with the wind.

In the north are the woods, where the sun shades itself behind the leafy arms of the unknown plants. In a dim I saw the truth of life, forging its way through the branches.

Suddenly we are all in the summer sun.

雍和宫

木马 发表于 2011-06-13 15:35:06

昨天,在北京的大太阳里,我又去了一趟雍和宫。我一边走一边想,我还真是寂寞耶。

我去过很多次,大部分时候是有人同行的,但是一行不超过两个人。每一次都没有什么具体想许的愿,随便心一横,就搭上地铁去了。

雍和宫简直是北京最好看的一个地方。建筑很棒,游客很多,世俗如织的嘈杂,香火腾腾地泛滥着,我喜欢。我还喜欢那座高高的檀木佛,一十八米的身材,每一次去,他的目光都像是刚刚来到这个地方一般。我猜想他看到游客、众生绒绒,一定喜上眉梢。

我在北京度过的时光,长留或者暂驻,都如成瘾一般去雍和宫。
我喜欢看花花绿绿的檀香包装纸在垃圾桶前飘舞,喜欢看阳光通过檀香蒸腾出来的颜色,喜欢闻着融化在优质劣质香火中的各国话语。最最喜欢的是,当我越过众人五彩缤纷的肩膀、看佛的眉。

退步季

木马 发表于 2011-06-04 21:09:13

我是拖着结束了一整日工作的沉重步伐再次穿过P大校园的。

P大校园里面,新旧楼房拆拆建建,草木犹新。我换了自己都还不熟习的发型和眼镜,忽然觉得整个校园望向我,都变了神情。它快要认不出我了吧!我心里想。这样也好,年岁难逆,我却正想要再重新认识它一回呢!

这次回来,随手在物美楼下的野草买了一本<退步集续编>,算是对很多年前买的那本<退步集>的注脚。
陈丹青写起他这些年在绘画的本行上”退步“,仿佛是”退回起点“,他这么说:“怎么样的起点呢?我心里有数,然而说不像。“

“然而说不像”——我极其爱陈丹青这个讲法的,但心里又知道自己远远没有到他说这句话的地步。

“退步”才是好词!长辈看到我,都要说“有进步”,或者问我“有没有进步”。然而纵使我“天天向上”,头顶究竟是哪个方向,你还讲不清楚呢!
人要改变自己的性情,是很艰难的。所以"进步”这个词,当然要“慎用”!人情世故最灿烂,最紧要的当然不是“进步”!这分分秒秒地调解和化解自己的性情与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的关系,已经足以花掉我们一辈子的功夫了吧?

毕业两年了,我走在这个校园里,用“退步"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受,说起来“最不像”,但是,我要怎么说,又能“说得像”呢?

木马 发表于 2011-05-23 23:08:35

我的电脑莫名连不上家里的无线网,于是iphone是我的救星。听不了网络音乐,于是笔记本里存的十几张张国荣是我的救星。看不了什么电影,于是the pillars of the earth是我的救星。压倦了长发,于是短发是我的救星。然而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吃,睡,行街。

两年总结(二)【学术】

木马 发表于 2011-05-05 23:45:49

这两天心情有点糟糕(这也是我忽然开始写博客话痨的原因吧),干脆不去办公室,在家里take a break,利用这个机会继续吐槽吧。

第二部分 学术


2009年我到美国读书,这两年以来,“80后学术八卦界”开始追捧一个人,Glen Weyl。85年出生,5年内读完Econ的本科+phd,现在26岁已经是Harvard的Junior Fellow,才华横溢地一塌糊涂,去年娶了个同样才华横溢的老婆。Glen Weyl的横空出世,让众多年轻的学术男女们为之一颤,他们一方面因为对比之下事业的巨大差距而倍受打击,另一方面又因为猎奇八卦的本能而倍感振奋。其实我要推荐他,是因为他的个人主页做的实在不错,item摆放不死板,很有设计感!虽然实际设计操作的似乎不是他,但是至少体现出他有这个审美追求。学术界有两种特质的人吸引我,一种是哲学思辨能力强的,一种是对视觉设计有感觉的。GW同学这两点都很符合,究竟未来有何造诣,我倒是不敢说。

说起来,八卦已经是学术圈一个重头戏。不幸的是,我这个人是学术圈的异类,缺乏八卦欲望,有故事只当故事听,至于主角是谁、声名怎样,只要同我无关,我才不要管!

Anyway,这部分我要总结一下我两年来对“学术”的感受的,不是要讲“学术圈”的。

来了现在的program之后,我乖乖地上了1.5年的课,教了一年的TA,考了一门social demography的prelim,今年8月即将考另一门Economic Sociology。这个过程谈不上辛苦、也谈不上exciting,没啥好讲的。读书工作的环境我比较幸运,老板同事资源朋友都对我很好。

看得见的长进是一个做了一年时间的研究项目,当初开始这个topic是老板的idea,很符合我的兴趣,我跟他合作,过程中学到不少东西。关于这个项目,有一个笑话要讲给大家听!我们文章做的是structural effect,题目的一部分叫Size Matters,有一次workshop给系里的同学present,一个美国女生听完之后憋住笑写信给我说,你要不要换个委婉一点的题目啊,这个题目过于sexy,大有歧义啊(你们懂的)!她还说她当时迅速观察了一下在座faculty,都hiding a smile呢。我看完之后乐死了,从此之后我每当看到街头有跟size相关的标语,就忍俊不禁。

这两年发现,我做研究有两个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的毛病,一方面挑挑剔剔的,自己没感觉的题目就不乐意做、遇到喜欢的题目就一直钻,而且一边做就会一边在脑子里渐渐生成一本10年后可以在这个题目上写的书的目录以及封面设计来;另一方面逻辑洁癖,拿赖广大的话来讲,就是too analyitical。其实我知道我应该更靠谱一点、圆滑一点,两方面都收敛一点,避免眼高手低,啥都做不成,毕业之后就失业。

我觉得想问题嘛有两个渠道,一种是输入,一种是“输出”。输入就是take in knowledge,读literature、听讲座、吸收知识和信息精华;“输出”就是往外吐,做research,写paper、present什么的。不管实际水平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在这两个渠道的comparative advantage,有人二者旗鼓相当,有人明显偏科。我是比较偏向的输出型,天生做不了博学的学者,吸收知识没耐心、容易走神,而且怎么吸收都不对劲,但是脑子里造出一堆东西来往外吐是我的一大爱好,谁都拦不住,叨叨叨的要吵死人。我的一个朋友上个月听完我conference talk之后说,你talk起来简直忽然变成一个上海女人!我大笑,怪不得我跟上海女人小k合租房子一年来一直详聊甚欢...

说起为什么我要坚持学术,因为我怕麻烦。当然学术圈并不少麻烦,甚至可能比其他地方麻烦更多。但是至少学术还是相对自由的,不然我这种早上睡觉起不来的人还能做什么!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真心钟意学术啊!


目前情绪已经好多了。下一章是不是应该写“人情世故”?



两年总结(一)

木马 发表于 2011-05-04 12:21:42

我忽然觉得有必要写一篇日记,来按部就班地总结一下我这两年在美国社会学读phd的生活。

我今天没有时间一次写完,所以先写第一部分引子,"学科"。大家注意,本部分抛开客观、力求主观。

第一部分  学科

读书工作方面,我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说自己“有野心”,是因为我至今都游荡在几个学科之间挑剔着自己要攀附哪个权贵;说自己“女人”,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看待它们,竟然是套用着审视男人的眼光! 按照常理,有野心的女人是矛盾而不幸福的,请看官以我为戒。

我的父母都是学理工的,我对“工”没兴趣,对“理”非常喜欢。高中三年我干脆就没有学过任何社会科学例如政治历史(这是我不曾后悔但是遗憾的人生缺失)。直到高中快毕业了我还以为自己不妨就去中科大读个物理最终献身哲学什么的,后来不幸发现物理界各个智慧超凡、气场强大,我一时懦弱、怯场退出。假如把物理学比作男人,那么他是我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我们都知道青春期过去必然分道扬镳,日后难免再见面,但权当是发小,依旧亲密无间、却不可能回到旧情。

本科时候读经济,爸妈很心仪的专业,话曰“可进可退”。我倒是没觉得进退有何紧要,但是这四年读得的确蛮high的,周围的人智商不下物理系、气场也还合我意。现在读经济的人越来越多,依旧读得high的,我都暗暗恭喜和羡慕。假如把经济学比作男人,那么他就是在我恰好最容易疯狂的年纪里勾搭上我的那一位,我对他是出于本能的,就像歌词里唱的“寂寞汹汹,所以爱上你指尖”——可惜我觉得他对我不够靠谱,永远只能是我的一个“无名份情人”。

我家里同辈亲戚除了我以外一律痛恨理科热爱文科,于是我是我们家最没有文科素养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选择了读社会学!说实话,本科毕业之后开始读社会学,这首先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在周围接触到这么多学文科的人! 首先我觉得,这个学科的思路跟我成长20多年所习惯的思路是如此的不相符!其次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比我有知识、有理想、有灵魂,有insight,倒是我这两年来一直在用我的方式“补课”。我觉得社会学对我来说就是“婚后生活”,没有太多的惊喜,而是充满了生活的错乱、复杂、棘手和真实,但恰好是这种错乱、棘手的真实,让我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当作成年人,直面所有的生活面目,将不好的事情纷纷修补利落——这种感觉不再是年轻时候的疯狂,但是却是更加exciting.

好,今天就先讲到这里,下一章打算写“学术”。

What is Life?

木马 发表于 2011-04-30 11:02:53

伦敦飞回美国的飞机上,我看这本小书看得入神,竟然忘记了感冒病痛与疲惫困意。

What is Life? 这真是the sexiest question on Earth. 我仿佛早就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往往不是生物学家、而是物理学家,才能让我心满意足。Schrodinger这本书,算是年度推荐。

Schrodinger讲得奇好,因为他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他从最naive的猜想开始,层层做减法,仔细讲解和猜想每一个实验事实的意义,只有恰到好处的时候才引进概念,所以每一个旧事实在我面前的回顾都是耳目一新、丝丝入扣。一本小册子,半句废话都没有。

除去理论之外,一些事实本身就很动人,例如Living matter evades the decay to equilibrium. 这个事实让我无端坚强起来。

饭否